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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DHL国际快递防疫物品(口罩)出口服务指引更新

2020-06-08 09:16浏览数:17 

绵阳DHL国际快递寄医用和非医用需要根据商品本身的特征判别,而非申报或使用的用途。以口罩为例,如果产品包装上注明“医用”、“surgical”、“medical”等字样应判断为医疗物资。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月25日发布了2020年第12号公告,进一步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管控。结合之前三部委发布2020年第5号公告和海关总署2020年第53号公告的相关要求,以及近期常见的咨询问题,我们对防疫物品出口的要求进行了汇总和更新。特别提醒每票快件的清关要求以当地海关的实际要求为准。

1:寄件人/收件人需要提供哪些进出口清关单据,有哪些具体要求?寄件人要准备的出口相关单据包括运单、发票、个人物品出口报关委托书,同时出示身份证/护照原件并提供正反面的复印件。请在填写单据时提供口罩的个数。口罩及其他防疫物品需为正规厂家生产,不要购买和寄递“三无“产品。2:中国大陆境内的个人是否可以寄送口罩等防疫物品去其他国家/地区?用于亲友间馈赠,如数量在合理自用范围且金额不超过1000人民币的口罩及其他防疫物品(如手套、防护服、护目镜等)可以正常出口。绵阳DHL国际快递不接受含酒精类物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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